一、受理范围
受理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违法的举报。
二、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对诬告陷害者,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2、举报一事一投,内容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3、提倡实名举报,特别鼓励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处理问题。
三、受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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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42号),现对《顺德区伦教街道中海南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稿)》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顺德区伦教街道中海南面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顺德区仕版立交公路以北,中海万锦公馆以南,伦桂公路以东,新成路以西,出让用地面积为22605.83m2。土地使用权人为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土发中心”)。2017年前地块为鱼塘,2018年地块西侧和东侧区域鱼塘开始被填平,填土来源于地块西面伦桂公路开挖土,2021年填土区域用于种植瓜果蔬菜等农作物。该地块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国家土十条”明确提出,用途转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在变更前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受土发中心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本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进行污染调查,了解地块是否存在潜在污染,为下一阶段地块开发利用提供建议。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地块需关注的污染物涉及石油烃(C10-C40)、镉、汞、镍、铜。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本项目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8个(不含对照点),采集底泥样品2个,检测分析土壤和底泥样品共31个(不含平行样)。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监测点位所有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块内共布设3口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3个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特征污染物指标(石油烃(C10-C40)、镉、汞、镍、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地下水非特征污染物指标浊度及1个样品的砷超地下水Ⅳ类标准限值。按地块规划,地块地下水不开发,对人群敏感受体的潜在健康风险可接受。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和土壤风险评估工作,可进行下一阶段的再开发利用。
三、建议
考虑到本地块地下水砷超标,建议加强对地块内地下水的环境管理,避免被人体接触和饮用。在地块未来开发利用中不得开采利用地下水,切实切断饮用暴露和皮肤接触途径,开发建设时对基坑出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在达到相关标准后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
四、公众查阅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顺德区伦教街道中海南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稿)-简本》在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http://www.scies.org/)网站上登载,公众可即日起登陆查阅,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3日-3月3日。
五、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土地使用权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联系人:梁工
电话:0757-27330538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南苑西路1号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8555707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7号大院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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