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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受理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违法的举报。
二、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对诬告陷害者,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2、举报一事一投,内容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3、提倡实名举报,特别鼓励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处理问题。
三、受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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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粤港澳大湾区这块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热土上,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法治护航与科技创新并肩同行。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华南所)立足湾区建设重大战略,以顶层设计为舵,以制度创新为帆,深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领域,构建全链条技术支撑体系,为湾区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和司法保障专业化提供坚实科技支撑。
锚定战略方向,以顶层设计引领司法鉴定精准赋能
华南所以前瞻性、系统性顶层设计破解司法鉴定技术难题。近年来,相关研究成果获得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广东省环境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环境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中华环保联合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各1项。
战略布局,陆海统筹。聚焦湾区陆海统筹、跨界协同、系统治理的迫切需求,华南所将鉴定技术研发与湾区生态安全保障、司法办案实践紧密结合。作为全省首批实现七大类全覆盖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华南所主动对接湾区生态环境与司法部门,助力构建“污染溯源—调查勘验—效应评估—定损量化”全链条技术框架,为湾区污染治理、生态损害追责、环境风险防控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让每一起生态环境案件都有科学证据“说话”。
协同发展,共建共享。华南所牵头推进广东省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建设,深化与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湾区司法机关的战略合作,推动跨区域鉴定服务与技术协作,搭建湾区环境损害鉴定技术交流与共享平台,助力构建湾区一体化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格局。
深化制度创新,以规范司法鉴定筑牢生态法治根基
华南所以制度创新为抓手,聚焦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关键环节,健全技术规范、案件办理、质量管控等制度体系,推动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确保鉴定意见在生态环境司法实践中发挥实效,守住生态保护法治底线。
破解技术难点,填补标准空白。针对固废类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的司法鉴定需求,华南所牵头构建适配湾区特征的技术标准体系。起草广东省《遗留固体废物清理技术规范》,系统规范了从调查、清挖、转移到处置、监控、验收的全流程技术要求,填补了省内非法倾倒、处置固废的清理处置技术标准空白,有效防控清理过程的环境风险;牵头起草《广州市存量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指引(试行)》,科学指导存量生活垃圾开挖治理工作,规范现场作业流程,加强环境保护与监督管理,保障治理工作科学、有序、合规开展。
优化办案机制,强化实践支撑。华南所建立“专人对接、专班负责、全程跟进”的案件办理机制,优化案件受理、现场勘验、技术分析、报告出具、出庭质证全流程管理,显著提升复杂案件办理质效。累计承担各类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300余项,指导地方梳理案件线索数千条,支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百余宗,涉及赔偿金额超20亿元。其中,东莞市某电镀基地多家企业违法排放废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中山某公司非法挖掘海洋沙洲、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并被央视社会与法频道(CCTV-12)《一线》栏目进行专题报道。协助海关、公安等部门完成近百例进口货物固废属性鉴别,为打击洋垃圾走私提供精准支撑,其中进口霞石粉固体废物属性复检鉴别项目入选2023年度海关总署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严把质量关口,坚守公信底线。华南所牵头起草《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和关键环节第5部分:质量控制》,统一行业质控管理尺度,打通技术规范与司法证据规则的衔接堵点,提升鉴定公信力,支撑法治生态协同治理,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目前,华南所华南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担任广东省和广州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业委员会主委单位,连续两年获得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A级评价,获广州市政府督查激励通报表扬。
站在新的发展起点,华南所将持续深耕顶层设计、深化制度创新,聚焦湾区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提升环境损害鉴定技术水平与服务能力,以司法鉴定硬实力筑牢湾区生态法治屏障,为建设法治化、国际化的美丽湾区,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法治实践贡献更大力量。
版权所有: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技术支持: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信息中心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七号大院
邮 编:510535/510655
电 话:020-29119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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