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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受理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违法的举报。
二、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对诬告陷害者,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2、举报一事一投,内容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3、提倡实名举报,特别鼓励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处理问题。
三、受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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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鸟类监测平台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参考生态环境部委托业务费管理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现就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鸟类监测平台建设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承担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本次征集任务为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鸟类监测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地点为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项目技术规格书见附件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申报主体业务范围及专业技术能力适配本项目实施要求,经营范围涵盖海洋环境服务、环境咨询服务等相关业务领域,拥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技术力量、专业人员、仪器设备、经济保障及现场组织实施能力。
3.参加本次申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申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中选单位不得转包。确需由专业单位实施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的,应事先取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并依法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申报材料提供纸质文件4份(需加盖公章)、电子文件1份,具体要求见附件2。
项目预算额度600000元,项目应征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预算额度,否则视为无效应征。
1.申报单位应将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一并密封,并在外包装上标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以及“在申报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2.外包装封口处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所造成的误投、提前拆封等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1.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2:00。
2.申报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原则上不予接收 (可邮寄,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确认收到)。
3.申报文件送达地点及收件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邹工,18262621326。
4.申报截止后,申报单位不得对申报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评审过程中需要澄清说明的,应按评审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材料。
公开征集结果、承担单位名单将通过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官方网站公布,请申报单位关注相关信息。
我单位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公示后通知承担单位。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3。
(一)申报单位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申报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本项目所形成的成果、数据和知识产权归属及使用方式,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布、转让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
(三)申报单位可在申报截止前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未踏勘现场不免除中选后履行合同的责任。
(四)本公告、申报文件及澄清材料均为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最终工作内容、数量和实施边界以合同及经审定的实施方案为准。
(五)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于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邹工,电话:18262621326。
邮箱:zouguanhua@scies.org。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
邮编:510700。
附件:1.项目技术规格书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所有: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技术支持: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七号大院
邮 编:510535/510655
电 话:020-29119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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