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一、受理范围
受理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违法的举报。
二、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对诬告陷害者,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2、举报一事一投,内容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3、提倡实名举报,特别鼓励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处理问题。
三、受理方式
...
本次征集任务为城央绿地“生态—循环—共享”一体化提升的越秀样板森林生态系统提升与维护项目,项目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公园南秀山片区,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业务范围及专业能力与本项目相适应,具备相关项目经验,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现场组织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参加本次申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申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中选单位不得转包。确需由专业单位实施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的,应事先取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并依法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商务部分包括:《申报函》、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申报单位资格及证明文件、资格与信用情况、同类项目业绩 、拟投入项目团队 、报价文件等。
技术部分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及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报价部分包括:报价一览表。报价应为含税人民币总价包干价。
以上材料均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文件格式见附件2。
1.申报文件应使用A4纸双面印刷,内容清晰、完整,不得行间插字、涂改;确需修改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
2.申报文件采用普通纸质封面、侧面装订,原则上不得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3.申报文件按“申报函—目录—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其他附件”的顺序装订成册,并连续编排页码。
4.申报文件因字迹潦草、内容缺漏或表述不清造成的不利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1.申报单位应提交申报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随附电子文档1份(U盘,含WORD版本正本和盖章扫描版PDF)。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正本为准。
2.申报文件应在规定位置填写申报单位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文件正本应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应注明“副本”字样;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4.申报报价有效期自申报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日。
1.申报单位应将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一并密封,并在外包装上标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以及“在申报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2.外包装封口处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所造成的误投、提前拆封等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1.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5日12:00。
2.申报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原则上不予接收(可邮寄,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确认收到)。
3.申报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7号大院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4.申报截止后,申报单位不得对申报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评审过程中需要澄清说明的,应按评审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材料。
我单位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公示后通知承担单位。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3。
(一)申报单位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申报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本项目所形成的成果、数据和知识产权归属及使用方式,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布、转让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
(三)申报单位可在申报截止前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未踏勘现场不免除中选后履行合同的责任。
(四)本公告、申报文件及澄清材料均为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最终工作内容、数量和实施边界以合同及经审定的实施方案为准。
(五)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于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8688901130;房老师,电话:13729853092。
邮箱:yangxiao8@scies.org。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七号大院,邮编:510655。
附件:1. 城央绿地“生态—循环—共享”一体化提升的越秀样板森林生态系统提升与维护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
2. 城央绿地“生态—循环—共享”一体化提升的越秀样板森林生态系统提升与维护项目申报文件格式
3. 城央绿地“生态—循环—共享”一体化提升的越秀样板森林生态系统提升与维护项目承担单位公开征集评分表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6年8月4日
版权所有: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技术支持: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信息中心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七号大院
邮 编:510535/510655
电 话:020-29119821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