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受理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违法的举报。
二、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对诬告陷害者,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2、举报一事一投,内容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3、提倡实名举报,特别鼓励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处理问题。
三、受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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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2024年5月27日,城市中心党支部召开支部扩大会议,围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专题研讨,支部全体党员、中心全体在穗员工参加了会议。
会议观看了《逐梦人生不归路——万本太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警示教育专题片,促进中心全体党员干部深刻体悟腐败案件的深刻教训,推动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以案强廉。为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支部党员结合个人自学情况交流讨论了环保工作者如何加强党纪学习教育。部分党员提到,近期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正在开展中,发现了不少生态保护治理不力、环境质量下降和生态退化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其中不乏地方党员干部在生态保护治理方面存在畏难情绪,不碰硬、不作为等现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等行为做出了处分规定。作为生态环保工作人员,应该敢于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作斗争,敢于担当。
此外,新修订的《条例》在第98条、114条、116条、118条、119条等条款中增加了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规定,补充了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大家在学习之后纷纷表示,这些条款与科研工作领域密切相关,作为科研人员,更需进一步加强廉洁教育,以《条例》为准绳,严格要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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