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受理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违法的举报。
二、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对诬告陷害者,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2、举报一事一投,内容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3、提倡实名举报,特别鼓励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处理问题。
三、受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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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42号),现对《伦教街道碧桂路以西、永丰工业北路以北地块(北侧)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稿)》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伦教街道碧桂路以西、永丰工业北路以北地块(北侧)(以下简称“地块”),位于伦教街道碧桂路以西、鸡洲大涌以南,面积为1827.59平方米(佛山2000坐标下面积),现状是农用地。原土地使用权人为伦教街道鸡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现归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所有。该地块1992年前为农田,1993年左右开挖成鱼塘用于养殖,开挖深度约1.5 m。2000年至2002年,当地居民陆续用塘基土方及地块南侧山体开挖产生的少量弃土回填鱼塘。2009年,地块改为香云纱晾晒厂使用;2013年至2014年间,地块局部搭建黑色棚屋用于石斛大棚种植;至2025年,相关设施已整体拆除搬迁,现为空地。该地块历史上从未有生产加工企业入驻,也未开展过任何生产加工活动。地块规划用途为中小学用地(A33)。
二、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污染识别:地块在历史利用过程中经历农田耕作、鱼塘养殖、回填土堆放、香云纱晾晒以及石斛大棚种植等不同阶段,但整体潜在污染风险有限。农耕活动主要涉及常规农药和化肥施用;鱼塘养殖可能引入饲料中的微量化学物质,但物质含量累积有限;回填土主要来源于塘基堆土和南侧山体弃土,均为自然来源土;香云纱晾晒仅涉及织物自然曝晒环节,不涉及化学品引入;石斛大棚种植阶段虽可能使用少量农药化肥,但种植规模有限。截至2025年,相关设施已全部拆除,地块现为空地,不存在新的污染源。
地块现场快筛情况:土壤快筛共设5个点位,另选3个历史农田对照点。独立性T检验显示,地块与对照点快筛结果均值无显著差异。相邻地块土壤检测指标未超过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污染风险低。
相邻地块历史情况:地块东侧历史上一直为多车道主干道(碧桂路);北侧1993年以前为农田,1993-2002年为鱼塘,2003年复垦为农田,2009年搭建蓝色板房用于租户居住并出现香云纱晾晒厂,2012年左右拆除,此后至今一直为蓝色板房与开阔草地区;南侧1993年以前为农田,1993-2002年开挖为鱼塘(开挖土方作为塘基未外运),2003年复垦为农用地,2009年出现香云纱晾晒厂,2012年左右拆除,2013年左右出现石斛大棚种植区(西侧原平地开挖为鱼塘),2024年大棚被拆除,2025年收储后处于荒废状态;西侧1993年以前为农田,1993年至2002年为鱼塘,2003-2012年为农用地,2013年至今为鱼塘。地块200 m范围内历史上不涉及生产加工企业,且相邻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显示,相邻地块土壤与地下水各项检测指标均未超过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地下水IV类水标准,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综合来看,相邻地块土地利用整体以农业与水产养殖为主,未涉及工业生产活动,对本地块的污染风险较小。
结论:本地块不存在污染风险因子及周边污染风险,符合《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中“农用地变更为一类用地”可在第一阶段结束调查的情形。无需采样检测、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可作为中小学用地使用。
三、公众查阅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伦教街道碧桂路以西、永丰工业北路以北地块(北侧)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稿)-简本》在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http://www.scies.org/)网站上登载,公众可即日起登陆查阅,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11月10日。
四、联系方式
土地使用权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联系人:梁工
电话:0757-27330538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南苑西路1号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8555707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7号大院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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