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公示公告 > 采购信息公示

南海生态环境保护和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服务类)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13  来源:筹建办
字体: 大 中 小

  一、项目名称:南海生态环境保护和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服务类)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二、项目需求

  1.项目需求:拟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建设项目工程服务类相关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含勘察设计、造价、项目管理服务、监理等。具体项目委托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采购人全部招标代理业务的委托事项。

  三、应选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资格声明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资格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资格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资格声明函》。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响应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响应资格声明函》。

  四、遴选文件获取

  1.获取遴选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5日,工作日9:00-12:00,15:00-17:00。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0-29119337,联系邮箱:2385878230@qq.com。

  2.获取遴选文件需递交的资料:加盖应选人公章的《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加盖应选人公章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获取遴选文件的方式:应选人将上述资料发送到联系人邮箱后获取电子遴选文件(PDF格式),无须缴纳任何报名费用。

  若报名期限届满后,获取遴选文件的应选人不足3家,遴选人将可能顺延报名期限并予公告。请应选人留意遴选人官方网站公告,遴选人不再另行通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3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2.递交方式:应选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符合要求的密封纸质响应文件3份(一正二副)及电子文件(纸质版正本扫描件)通过邮寄方式(含快递)递交至遴选人指定的地点。

  3.递交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0-29119337。

  六、遴选活动失败情况

  1.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遴选任务需取消的。

  七、其他事宜

  1.本项目的发布、修改、变更、澄清、补充通知、成交结果公告将在遴选人官方网站(http://www.scies.org/)发布,敬请各应选人留意。

  2.本项目遴选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3.遴选人不负责应选人参与本项目产生的任何费用。

  4.本项目评审小组仅评选综合得分前三名候选单位,最终中选单位以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党委会审议决议为准。

  八、本次遴选咨询方式

  1.遴选人: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

  2.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3.电话:020-29119337

  4.联系人:王女士

 

  附件:报名登记表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