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受理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违法的举报。
二、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对诬告陷害者,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2、举报一事一投,内容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3、提倡实名举报,特别鼓励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处理问题。
三、受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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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验室概况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与突发风险控制重点实验室依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根据《关于同意建设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与突发风险控制重点实验室的函》(环科财函〔2025〕38号),于2025年6月正式予以建设。
重点实验室面向国家环境应急领域科技需求,服务全国范围内的较大以上级别、敏感区域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置以及典型行业、高危区域的风险管控与预警,以生态环境应急与突发风险控制技术支撑为核心,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控技术、环境应急处置技术与装备、环境应急管理支撑等研究。
实验室主任:陈思莉 正高级工程师
学术委员会:
主 任:马 军,中国工程院院士,哈尔滨工业大学
副主任:宋永会,研究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陆俊卿,正高级工程师,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
委 员:毕 军,教授,南京大学
康晓风,正高级工程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刘伟江,正高级工程师,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孙连鹏,教授,中山大学
朱能武,教授,华南理工大学
二、科研条件
重点实验室现有实验场地约800平方米,配备仪器设备100余台套,总价值约1600余万元,并拥有多套环境应急处置技术中试装备。关键仪器设备有:手持式红外拉曼二合一分析仪、土壤机械组成机器人分析仪、台式/车载GC-M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仪、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仪、原子吸收光谱仪、总有机碳分析测定仪、浮游植物荧光仪、水样荧光仪、全自动荧光及化学发光酶标仪、便携式水质重金属检测仪、车载式水生生物毒性检测仪、手持式X荧光光谱仪、野外多参数水质监测仪、车载式有害有毒气体监测仪、便携式水中油分析仪、多通道浮游生物采集器、水中多环芳烃在线监测传感器等,可满足多介质重金属的快速检测、多种有机物的车载分析、地表水主要环境指标快速检测、毒性化学品快速识别、毒性气体预警、生物毒性分析、浮游生物分析等环境应急重点需求,能够支撑物理、化学、生物等各类水处理技术小试及中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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