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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受理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违法的举报。
二、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对诬告陷害者,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2、举报一事一投,内容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3、提倡实名举报,特别鼓励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处理问题。
三、受理方式
...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42号),现对《海珠湾隧道工程(海珠段)上盖及周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1.地块基本情况
海珠湾隧道工程(海珠段)上盖及周边地块位于海珠区西南部大干围片区,占地面积45391 m2。调查地块原权属于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三滘村,开发利用前为农田;20世纪90年代起建设工业仓储集聚区;2020年,地块被征收建设海珠湾隧道工程,土地使用权人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竣工,隧道上盖及周边区域目前闲置,尚无明确的详细规划。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政府储备土地开发效益,对大干围片区连片收储,进行海珠湾隧道上盖综合开发,故开展海珠湾隧道工程(海珠段)隧道上盖及周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污染识别阶段主要结论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重点关注区域包括原广州市南方制漆厂及其相邻区域、原南华西第五工业区区域及隧道上盖覆土区、钢筋加工区、洗车区等区域,涉及的特征污染物包括苯系物4项、多环芳烃类8项、酞酸酯类6项、重金属6项、甲醛、丁醇、丙酮、氟化物、石油烃以及苯酐(邻苯二甲酸酐)等。
3.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论
(1)土壤调查结论
初步调查共设置了29个土壤监测点位(包括对照土壤监测点2个),共采集土壤样品96个(不含现场平行样品)。监测项目包括pH值、《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基本项目45项和其他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锌、氟化物、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丙酮、丁醇、甲醛以及邻苯二甲酸酐。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土壤样品监测项目含量均未超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2)地下水调查结论
地块内共布设了地下水监测井4口,共采集了4个地下水样品(不含现场平行样品),检测项目包括地下水常规指标1项(pH值)、无机物9项(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锌、氟化物)、挥发性有机物5项(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甲醛)、半挥发性有机物18项。根据检测结果,所有被检出指标含量均未超相应的污染风险筛选值。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所有检测项目含量均低于相应的风险筛选值,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调查活动可以到此结束。
4.建议
土地使用权人应加强地块内的环境管理和保护,在本报告获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前,应对地块进行围蔽管理和保护,不得对地块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活动,对需实行风险管控的土壤采取风险管控措施。
5.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2026年2月16日。
6.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工
电话:17512037973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周工
电话:18825049713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7号大院
版权所有: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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