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受理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违法的举报。
二、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对诬告陷害者,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2、举报一事一投,内容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3、提倡实名举报,特别鼓励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处理问题。
三、受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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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是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内设二级机构,总体定位于应用基础研究,面向国际海洋生态环境科学发展前沿,以“经略海洋”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重大需求和国民经济主战场为主要发展定位,重点围绕陆海统筹的流域—河口—海洋污染控制、海洋生态环境演变与生态安全、南海岛礁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环境管理政策与国际履约等研究方向,着力突破海洋生态环境领域前沿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具有明显区域特色的海洋生态环境理论与技术创新研究。2019年起,中心为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管理职责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主要对口支撑部海洋生态环境司。
为适应中心发展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对象
2024年全国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
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列入报名范围。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责任感,有志投身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4.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岗位职责:开展海洋生态系统调查评价与研究,主要从事海洋微生物、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潮间带生物等海洋生态调查与评估工作。
2.岗位需求人数:1人。
3.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4.任职条件:海洋科学类海洋生物学、海洋生态学等专业。有出海调查经历、参与过生态调查评估项目或研究课题者优先。
四、报名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7月19日结束。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WPS或Word版本以“岗位名称+姓名”发送到chengqi@scies.org。
五、资格审查和面试
人事处会同海洋中心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参加面试,未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组织通过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面试结束后,对通过面试的人员进行考察并复核资格条件。重点考察拟聘用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未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七、聘用方式
本次招聘人员根据岗位设置、聘用人员情况实行项目聘用(与广东省人才市场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八、联系方式
海洋中心程老师:18819809953
人事处苏老师:(020)2911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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