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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与海岸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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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主任:吴仁人正高级工程师     

  河口与海岸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成立于2020年3月,是我所下设的处级业务部门。主要职责包括:承担流域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技术规范研究拟订;开展陆源污染物迁移转化、水生态响应以及风险防控技术研究;实施海洋污染物总量控制及其相关行政许可与监管技术支持;研发流域、河口和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关键技术,从而为从“山顶”到“海洋”的陆海统筹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河口海岸中心是我所“国家环境保护水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水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依托部门;现有职工35人,其中正高级职称5人、副高级职称5人;博士12人,硕士16人。

  中心下设5个三级研究机构:

  1.陆海统筹生态环境管理与政策研究室(简称陆海统筹室)

  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技术规范研究;承担河口区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等工作;技术支撑美丽海湾建设;开展从山顶到海洋保护治理大格局的制度体系研究;深化陆海统筹环境管理机制;承担河口与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差异化精准分区管控的体系构建与技术研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助推区域高质量发展。

  2.陆源污染综合治理技术研究室(简称陆源治理室)

  开展陆源污染物产排污特征与负荷总量核定研究;承担陆源污染负荷调查与统计普查等工作;开展陆源污染来源解析、点源/面源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承担黑臭水体排查整治、重点行业污染控制、流域治理成效评估等技术工作;开展水体生态环境效应模拟技术研究,承担水生态监测调查评估、典型水生态系统修复等工作。

  3.河口与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研究室(简称近海污防室)

  开展陆海交互作用下污染物迁移转化机制、精准溯源技术研究;承担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重点海域综合治理等工作;开展陆海统筹水环境机理模型、人工智能及信息化技术集成、滨海蓝碳通量监测研究;支撑河口近岸海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蓝碳碳汇核算与交易等工作;开展入海河流氮磷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承担入海污染通量智慧识别、陆海污染协同管控、‘一湾一策’污染防治等工作。

  4.陆海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技术研究室(简称生态修复室)

  开展陆海生态系统演变机制、污染物生态效应研究;承担河口与近岸海域典型生态系统调查、风险评估与保护修复;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政策与技术研究;支撑典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动态监测和成效评估;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支撑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实践。

  5.海洋产业绿色发展研究室(简称产业发展室)

  开展海洋生态环境变化对海洋产业可持续发展影响研究;承担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行政许可和监管技术支持;开展滨海核电、海洋风电、海洋牧场等海洋产业的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承担海洋产业布局和结构优化的技术支撑工作;开展生态环境与蓝色经济可持续发展模式研究;支撑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高质量发展协同机制创新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