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受理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违法的举报。
二、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对诬告陷害者,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2、举报一事一投,内容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3、提倡实名举报,特别鼓励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处理问题。
三、受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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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以下简称华南所)首席科学家东莞工作站优势,提升东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无废城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成效,2023年6月8日上午,华南所首席科学家董林、温勇率鉴定中心一行5人赴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调研交流。交流会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黄柱梁副局长主持,市环境局陈耀仲四级调研员,政策法规科王鑫科长、曹玉华副科长,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谢华斌科长、刘焕茹,生态环境技术中心温志良主任,华南所首席科学家董林、温勇,鉴定中心易皓副主任(主持工作)、司法鉴定综合室崔恺主任、司法鉴定技术一室王丽副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华南所自2021年9月与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支撑协议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效。一是顶层设计发力,协助起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配套办法5份,配合开展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宣贯交流,筑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基础。二是协助市局定期开展环境违法案件线索筛查,办理了全国人大督办的虎门电镀印染基地废水偷排污染环境等一批重大影响案件,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超6亿元,其中,广东玉兰集团股份有限涉嫌违法处置固体废物案入选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第二批典型案例,有力支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地见效。三是着力解决鉴定评估“费用高、周期长、推进难”等困境问题,积极探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简易评估工作经验,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启动数量再上新台阶。同时,依托简易评估成果,支持凤岗镇开展补植复绿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建设,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新方式。
会议随后听取了华南所关于东莞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进展汇报。针对东莞市重点行业企业数量基数大,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与风险评估面临周期紧、任务重等工作难点,华南所研究团队提出了东莞市2023年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工作机制,以及下一阶段有效支撑东莞市新污染物治理的工作思路与研究畅想,全力打造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先行典范,为国家全面推进新污染治理工作探索出“东莞经验”。
会上,黄柱梁副局长高度肯定了华南所对东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实践与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支撑成效。会议双方围绕不断提升东莞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会议明确,2023年下半年依托华南所首席科学家东莞工作站,将有序完善东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简易评估工作机制,探索涉表面处理行业等典型环境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工作模式;推动东莞市生态环境损害简易评估程序、东莞市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识别和管控措施研究、东莞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源识别和管控措施以及东莞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质量控制技术服务等工作列入项目库,积极申请省、市级层面财政资金支持。
华南所首席科学家董林、温勇对东莞市局一直以来对的信任与支持表达感谢,并表示华南所将不断强化首席科学家东莞工作站支撑平台建设,积极探索“环境执法+损害赔偿”工作协调机制,助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共同打造东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修复”示范基地;结合国家“无废城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新要求,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为东莞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绿色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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