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受理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违法的举报。
二、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对诬告陷害者,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2、举报一事一投,内容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3、提倡实名举报,特别鼓励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处理问题。
三、受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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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联合国环境署-全球环境保护基金“实施南中国海和泰国湾战略行动计划”项目(简称南中国海二期项目)示范区活动,近日,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海洋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联合广东海丰鸟类保护区管理处,在汕尾大湖海滩开展公益净滩活动。华南所、南中国海二期项目利益相关方、保护区管理处、中山大学、社会人士等近20名志愿者参与了本次海滩清洁公益活动。
大湖海滩位于广东汕尾海丰县东南沿海,属于广东海丰省级鸟类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鸟类及其栖息地。本次净滩区域位于保护区核心区的沙滩,受台风影响,养殖垃圾、塑料袋等被风浪席卷上岸,在保护区沿岸聚集。受“海葵”残余低压影响,净滩活动当天天气不稳定,阵雨不断,志愿者们带着净滩工具,小心谨慎地淌过三条水沟才到达净滩区域,随后便立刻投身开展净滩工作。
志愿者们表示净滩活动意义重大,在工作和生活中都将谨记环保由我做起,妥善处理垃圾,也希望通过大家的行动,大湖沙滩能在未来少受海洋垃圾的侵害。
净滩活动当天,志愿者们与保护区管理处共同见证了保护区国际重要湿地标识牌的设立。长期以来,保护区未有明确的边界保护标识,周边各类人类活动偶有进入保护区内的情况发生。明确保护区边界,将有利于加强滨海湿地管理,提升保护区作为拉姆萨尔国际重要湿地的影响力,增大保护区关于鸟类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的公众宣传力度。
海洋中心 张乃文 邢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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