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受理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违法的举报。
二、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对诬告陷害者,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2、举报一事一投,内容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3、提倡实名举报,特别鼓励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处理问题。
三、受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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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依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申请建设的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与突发风险控制重点实验室通过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组织的可行性论证会。
会议由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科技发展处一级调研员刘海波主持,邀请了清华大学张晓健教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郑丙辉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马放教授等7位环境应急领域知名专家担任论证专家指导把关。生态环境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虢清伟出席会议并发言。华南所(应急所)党委书记、所长崔书红,副所长陆俊卿出席会议,科技管理处处长张英民,生态环境风险管理与应急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陈思莉及部分骨干成员参加会议。
专家组一行实地考察了重点实验室位于华南所(应急所)的模拟试验场地,观看了部分中试和现场应急装备演示,并听取了华南所(应急所)对重点实验室筹建情况的全面汇报。专家组高度肯定了华南所(应急所)长期以来在我国环境应急领域的重要支撑作用和取得的成绩,一致认为环境应急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的一项重点任务,重点实验室建设对于强化环境应急科技支撑十分必要。专家组认为,华南所(应急所)在人才队伍、学科背景、科研能力、平台建设、工程实践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和支撑保障条件,重点实验室建设定位准确、目标明确、方案可行,一致同意通过可行性论证。
虢清伟表示,华南所(应急所)在事件应对和管理支撑中取得了难以替代的环境应急“国家队”地位,期待未来重点实验室为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应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发挥更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崔书红表示,华南所(应急所)将认真总结和吸纳论证意见和建议,全力支持、服务到位,确保高质量完成实验室建设任务。刘海波高度肯定了华南所(应急所)在环境应急实践中发挥的引领作用,殷切期盼重点实验室继续以科学研究指导环境应急现场实践,在现场实践中推进科技发展,充分发挥好环境应急“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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