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受理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违法的举报。
二、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对诬告陷害者,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2、举报一事一投,内容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3、提倡实名举报,特别鼓励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处理问题。
三、受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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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42号),现对南海区桂城街道平胜村委原市农科所市储备土地01-05-1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1.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南海区桂城街道平胜村委原市农科所市储备土地01-05-14地块
占地面积:47610.73 m2
地理位置: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胜社区泰丰工业区内
土地使用权人:佛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建设用地(闲置)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用地及城市道路用地
2.污染识别结果
根据调查结果,1958年以前,调查地块为农田。1958年,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被划拨给佛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调查地块作为农田(试验田)使用,主要种植水稻。2009年由佛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地块用途仍为农田,主要种植花卉和蔬菜。2014年由租赁方佛山市星宏卓成物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成为卓成工业园,地块内田地开始平整,2015年基本建成,企业逐渐入驻,调查地块范围是该工业园的一部分——泰丰工业区。2021年,根据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工作方案,本地块整体搬迁拆除,目前已全部拆除,地块闲置。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内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使用阶段为泰丰工业区阶段。期间调查地块内除快递物流区域及西南角为宿舍区,其他区域均涉及工业生产。因此,需关注的污染物有重金属和有机物。
3.初步采样调查结果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34个(包括土壤对照监测点2个),共采集土壤样品130个,检测项目包括pH值、《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基本项45项和未包含在基本项中的特征污染物6项;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11口,采集地下水样品22组,检测项目包括常规指标2项、重金属9项、有机物16项;地表积水共布设了15个监测点位,共采集样品15组,检测项目与地下水样品一致。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1)地块内土壤样品中出现超筛选值现象的污染物包括重金属、多环芳烃和石油烃(C10-C40);
(2)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出现超筛选值现象的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和重金属;
(3)地块内地表积水样品中出现超筛选值现象的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4.初步调查结论
土壤样品中超风险筛选值污染物为重金属、多环芳烃和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样品中超风险筛选值污染物为重金属和石油烃(C10-C40);地表积水样品中超风险筛选值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完成后,需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以进一步确定地块内污染物水平和污染范围。
5.公众查阅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书简本在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http://www.scies.org/)网站上登载,公众可即日起登陆查阅,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5日。
6.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土地使用权人:佛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谢科
电话:0757-82366039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8884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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