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受理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违法的举报。
二、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对诬告陷害者,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2、举报一事一投,内容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3、提倡实名举报,特别鼓励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处理问题。
三、受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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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42号),现对《天河科技园华南活塞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和《天河科技园华南活塞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天河科技园华南活塞环地块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凤凰街高科路39号,占地面积11813 m2。1996年前为荒地,1997年至2014年被开发作为广州华南活塞环有限公司,其中1997年至2008年该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各类汽车、摩托车、通用汽油机活塞环,2009年至2014年该公司停止生产;2015年至2021年调查地块租赁给天河区保安服务公司,作为保安培训基地使用;2022年地块内建筑物被拆除,地块闲置。目前该地块以荒地、临时停车场以及菜地为主。根据相关规划,调查地块拟作为一类工业用地(M1)使用。
为盘活开发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开展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8月,华南所承担了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完成《天河科技园华南活塞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和《天河科技园华南活塞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
二、初步调查主要结论
(1)土壤环境调查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本次调查共设置了10个土壤监测点位(不包括土壤对照点2个),单点钻孔深度2~15m,共采集土壤样品46个(不含现场平行样品)。检测项目包括基本理化性质(1项)、重金属(9项)、VOCs(27项)、SVOCs、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氰化物以及邻苯二甲酸酯5项。所有检出指标中六价铬和苯并[a]芘出现超筛选值的情况。
(2)地下水环境调查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了地下水监测井5口,根据地块地质情况,实际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口,检测项目包括常规指标(2项)、重金属(9项)、有机物(18项)、氟化物以及氰化物。根据检测结果分析,所有检出指标均未超过本地块风险筛选值。
(3)地表水环境调查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2个水池各采集1个地表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常规指标(2项)、重金属(9项)、有机物(18项)、氟化物以及氰化物。根据检测结果分析,所有检出指标均未超过本地块风险筛选值。
二、详细采样调查主要结论
对初步调查中2个超筛选值点位周围区域进一步采样调查,共设置采样点位34个,单点最大调查深度6 m,共采集样品117个,检测项目为六价铬和苯并[a]芘。结果显示,共有9个点位(25个土壤样品)存在超筛选值现象,其中六价铬最大超筛倍数为63.74,最大超筛深度为5 m,苯并[a]芘最大超筛倍数为2.07,最大超筛深度为1 m。根据已监测点位情况,可以确定地块内土壤砷的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
三、建议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后,调查地块须根据场地未来规划开展风险评估,关注污染物为超筛选值的土壤污染物六价铬和苯并[a]芘。
在本次调查工作完成后至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完成前,土地使用权人应对超筛选值区域进行必要的管理和保护,避免目标区域受到扰动而影响下一步环境管理工作。建议具体保护措施为:对超筛选值区域进行围蔽,在边界悬挂明显标志,在地块场地环境调查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之前,禁止任何单位和人员开挖、取土等扰动超筛选值区域的行为,确保后续必要的修复工作的顺利开展;建议不对地块内地下水进行开采利用,也不将其作为饮用水源使用。对于达到第二类用地标准但超过第一类用地标准的六价铬和苯并[a]芘风险管控区域土壤,采取风险管控措施。
四、公众查阅场地环境调查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和详细调查报告简本在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http://www.scies.org/)网站上登载,公众可即日起登陆查阅,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2025年2月18日。
五、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服务中心
联系人:许工
电话:13623084813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孙工
电话:15521329997
电子邮件:sunqianying@scies.org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7号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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