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若水,岁月如歌。2023年,华南所迎来五十周年华诞,每一位华南所人都是这段历史篇章的撰写者与见证者,正如微砂之于瀚海,萤火之于星河。每一位员工都有一个自己与华南所的故事,而我便是这众多故事中平凡的一个:
一、缘起
初识华南所,那是在美丽的春城——昆明。
2006年,自己还是一名联合培养的研究生,而华南所全称还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的时候,我和同学骆其金一起到昆明参与了“滇池入湖河流水环境治理技术与工程示范”子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目标是“在示范区河道内和河岸陆上,建设能适应水质波动大、有高去除能力、高负荷率和不影响河道泄洪能力的水污染强化处理技术集成的示范工程;逐步改善示范区河床底部、河堤以及河岸带的生态性能,促进河道生态系统自然属性的恢复;为滇池流域或其它类似地区河道的污染削减和生态修复提供技术集成与应用推广方案”。在工作站我接触到了以曝气器与仿生水草为研究对象的河道原位处理技术,和以厌氧-缺氧-悬挂链曝气式生物接触氧化系统为主的河道易位处理技术。我在这个工作站不仅完成了自己的毕业论文,同时也看到了以谌建宇主任、虢清伟主任、陈泽涛高工等为代表的华南所人的审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作风。
2008年6月硕士毕业,我留在了滇池863工作站工作,从研究生切换成工作人员,从而正式加入了华南所。也在那一年,华南所改名为“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相知
“筚路蓝缕,惟实求真”,经过所训文化的熏陶,我也逐渐找到了自己的定位与发展方向。
时间到了2012年,华南所成立新的二级部门——应急中心,我随原城市中心水污染系统控制团队转过来,主要从事应急处置技术与水环境管理研究,开始了环境领域“拆弹部队”的工作,这段经历教会了我遇事沉着冷静,要有系统观和大局观,更要有团队协作精神与凝聚力。2015年11月甘陕川三省跨界锑污染事件和2017年2月河南栾川钼污染事件,我都在一线参加了应急处置工作,在虢清伟主任的带领下,在团队的通力协作下,圆满完成了现场应急处置任务。犹记得时任部长陈吉宁同志视察甘肃现场时,提出要科学施策,勇于啃硬骨头,把好应急处置每一道防线的要求,这句话深深刻入我的脑海里,也培养了我日后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
2016年4月-2017年11月,我在部原环监局学习锻炼一年半时间,为主承担了部门预算“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同时参与了垃圾焚烧执法检查、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等多项专项行动。也正是这段经历,让我接触到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也对环境管理从执法和司法的角度有了更多的思考。
兴趣是工作中强烈的内在驱动力,从北京回来后,在领导和团队同事们的支持下,我选择了从事科学技术与法治思维结合最紧密的工作—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在国家层面,要实现的主要目标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在制度层面,主要责任是完善生态环境赔偿制度、促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打击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和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在技术层面,主要研究任务是确立生态环境基线、判定损害因果关系、量化损害程度、核定损害经济价值及搭建鉴定评估平台。
2018年12月,在所领导和职能部门同事的大力支持下,依托所内各业务部门,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申请设立了“华南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实现了环境损害七大鉴定类别全覆盖,华南所成为既是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首批推荐机构,也是具备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资质全覆盖的部属单位。同样是这一年,华南所改名为“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三、同行
为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需求,推进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学科建设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华南所于2021年4月设立华南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研究中心)并作为二级机构管理,我也从一名三级机构负责人变成二级机构负责人。
鉴定中心成立两年多来,在所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团队的支持下,开展了包括“3•21”东航航空器飞行事故在内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大案要案30余宗,支撑办理案件入选最高法、最高检、环境部、司法部 “典型案例”,也初步构建了一套“污染溯源-调查勘验-效应评估-定损量化”的全链条损害赔偿及司法诉讼技术支撑体系。
诚然,较于所内其他业务部门,鉴定中心需要完善的地方很多,作为部门负责人,我需要学习的地方也很多。但我相信,只要牢记所训—“筚路蓝缕,惟实求真”,并继承老一辈华南所人敢于拼搏、敢于奋斗的精神,“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在华南所这个平台上,每一位华南所人都会实现自我价值。
最后,在华南所五十周年华诞来临之际,祝愿华南所的明天会更好!